平?jīng)鍪型僚念A告:2月18日莊浪縣南湖鎮(zhèn)3宗優(yōu)質(zhì)地塊待嫁
2月18日平?jīng)鍪型僚?/strong>,經(jīng)莊浪縣人民政府批準,平?jīng)鍪星f浪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3(幅)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(quán)。三宗地塊均位于莊浪縣南湖鎮(zhèn)南門村,其中一宗商品住宅用地,兩宗商服用地,出讓時間為2月18日。
三宗地塊經(jīng)濟指標
宗地編號 | 宗地位置 | 出讓面積 | 土地用途 | 出讓年限 | 容積率 | 建筑密度(%) | 綠化率(%) | 競買保證金 | 掛牌起始時間 |
20170101 | 莊浪縣南湖鎮(zhèn)南門村 | 13733.33 | 商品住房用地 | 70年 | ≥1并且≤1.1 | ≤35 | ≥25 | 160 | 2017年02月09日00時00分 |
20170102 | 莊浪縣南湖鎮(zhèn)南門村 | 1640 | 商服用地 | 40年 | ≤1.5 | ≤25 | ≥25 | 20 | |
20170103 | 莊浪縣南湖鎮(zhèn)南門村 | 1066.67 | 商服用地 | 40年 | ≤1.5 | ≤25 | ≥25 | 20 |
申請條件
1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,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。
2、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(quán)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3、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,見掛牌出讓文件。申請人可于 2017年01月13日 至 2017年02月08日 到 莊浪縣國土資源局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。
4、 申請人可于 2017年01月13日 至 2017年02月08日 到 莊浪縣國土資源局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。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02月08日16時30分 。經(jīng)審核,申請人按規(guī)定交納競買保證金,具備申請條件的,我局將在 2017年02月08日16時3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。
5、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(quán)掛牌活動 在 莊浪縣國土資源局四樓會議室 進行。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:
20170101 號地塊:2017年02月09日00時00分 至 2017年02月18日16時00分 ;
20170102 號地塊:2017年02月09日00時00分 至 2017年02月18日16時00分 ;
20170103 號地塊:2017年02月09日00時00分 至 2017年02月18日16時00分 ;
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地址:莊浪縣國土資源局
聯(lián) 系 人:陳先生,馬先生
聯(lián)系電話:09336626900,13609380808
南湖鎮(zhèn)地處莊浪縣西北部,西接靜寧縣,東靠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隆德縣,屬兩省三縣六鄉(xiāng)鎮(zhèn)中心。距縣城27公里,莊靜、秦隆公路穿境而過,交通十分便利。南湖鎮(zhèn)商業(yè)網(wǎng)點達到665戶,個體工商戶達到632戶,其中外來本鎮(zhèn)商辦企業(yè)118戶,以粉條、磚瓦加工為主的私營、民營企業(yè)達到68戶,“工貿(mào)型”小城鎮(zhèn)的雛型基本形成。
